舟山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卫生制度
环境卫生制度
1.每天早晨打扫各班卫生包干区做到窗明干净,室外保持无积尘,无垃圾,沟畅通。
2.每周大扫除,每月底彻底打扫,做到无蜘蛛网,无死角积尘,食堂无苍蝇。
3.经常保持学校厕所清洁,无臭味,无尿垢。
4.户外环境保持清洁整齐,经常修剪浇灌树木花草,无虫害无臭水沟,无杂草,碎砖,杂物堆放,为幼儿创造一个净化、美化、绿化的环境。
食堂日常卫生制度
1.每天检查不锈钢餐具一次,挑出残缺变形的餐具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全部重新清洗。
2.每餐后清洁厨房的炉头、案台、厨柜和洗菜槽。每餐后,将餐车、餐台、饭车等及时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或洗液擦洗餐桌和地面。
3.每天清扫厨房及餐厅的地面及外围地面一次。对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
4.每周一次对食堂进行一次大扫除,对蒸饭器作次全面清洗,对厨房地面及排水沟渠冲洗一次,对墙体瓷砖及门窗全面清洁一次。每周对碗柜及餐具柜进行二次彻底清洁。每月一次清洗排油烟机。
5.在使用电风扇的季节,每月清洁扇一次,不使用风扇的季节则在清洁干净后用塑料袋套上。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1.食堂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食堂人员应主动提出,及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3.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4.售饭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5.上班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把个人用品带入工作区域,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6.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
食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时,应向供货商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2.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商提出卫生质量要求,并检查食品质量及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不采购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不新鲜的食品。
4.不采购无动物检疫合格章(证)的肉类食品。
疾病防治制度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3.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5.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6.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7.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8.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9.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10.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11.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学校饮水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关注直饮水的卫生质量,重视消毒管理,每天清洗直饮水台面,有清洗记录,确保学生用水安全。
3.清洗时,应按消毒流程进行。使用前打开每个水嘴,放尽管道内的积水,并对每个水嘴进行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如下:用棉签蘸取75%酒精伸进水嘴中进行消毒,消毒完成之后打开水嘴10秒。
4.清洗人员必须具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持证上岗;
5.加热饮用时水温必须先达到100度并下降到恰当温度(一般为30到40度之间)方可饮用。
6.有专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
7.有厂家负责对学校供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8.制订直饮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