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实党〔2014〕2号
关于印发《舟山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党员
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的通知
全体党员:
根据舟委办发【2014】67号)文件精神,为持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制订《舟山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舟山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舟委办发【2014】67号)文件精神,特制订《舟山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一、总体要求
始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心系群众、走进群众、发动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惠及群众为主要任务,坚持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更好地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更好地发扬敢于担当、奋力四干的精神,更好地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工致力于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与教职工谈话谈心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与干部群众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谈话谈心活动每年至少开展2次,可与党员民主生活会谈心结合起来安排。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形成共识。支部委员每年要与所属党员至少进行2次谈心谈话,同时要广泛开展党员与群众谈心活动,努力实现全覆盖。
2.网上群众工作制度。积极运用网络手段、博客、微博、论坛、微信、QQ群等平台联系群众,听取群众心声,办好用好学校党建网,提高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引导处置的能力,提升学网用网、做网上群众工作的水平。
3.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开展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民情恳谈、现场询问、商议提案等活动,健全落实党代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经常与教职工谈心谈话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制度。倡议每个党员加入志愿者服务队,已编入志愿者服务队的党员干部,抱着自愿参加、组织需要、无偿服务、志在奉献的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和意愿,每年到社区申报1-2个服务项目;利用休息时间开展访民情、听意见、送服务活动,结对联系社区居民,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在职党员“双角色双争优”制度。全体在职党员要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岗位,亮明党员身份,持续开展“点亮微心愿·共筑新区梦”四季主题系列活动,在职党员每年至少到社区认领1个“微心愿”、1个服务岗位,争做“圆梦使者”。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和表现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干部提拔考察的重要内容。
6.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党员干部要带头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工作,可与节日慰问、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志愿服务等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帮扶实效。
7.党员承诺履诺践诺制度。推行党员设岗定责,鼓励有特长的党员设立明星党员工作室,倡导有条件的党员承诺每年为群众办1-2件实事,推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落实。党支部要把党员承诺事项的履诺践诺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
8.征集群众意见制度。支部通过建立健全公示、民意调查等制度,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征集群众意见,与群众协商,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群众意见采纳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