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普法教育实践活动专用场所由舟山市司法局出资装潢建设,目前已经全部完工。本学期决定对来校参加实践活动的学生开展普法教育,为做好课程研发,提高教师专业技能,特邀请市司法局专家来校对教师进行“普法教育”培训。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于2015年3月12日9:00——11:00,在普法教育馆进行“普法教育”教师培训,具体参与对象如下:
毛伟华、朱振文、吴妙琴、林燕红、杨伟文、郁万丰、唐兆能、安和明、陈其云、孙风燕、金张丽。
舟山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